《新闻1+1》2015年7月1日完成台本
——低龄未成年人犯罪,怎么治?
(节目导播)
解说:
以众起欺负寡,以强陵弱,福建南安,广西北海,又发两起校园暴力事件。
广西北海市乾江派出所副所长:
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,我们对她进行了警告教育,责令家长加强管教。
解说:
未成年人犯罪,14至16岁占比以突破50%。
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教援 康丽颖:
工读学校一直是对未成年人很有效的一种教育途径,还有社会的不良行为矫正,但是这种制度化应该完善。
解说:
《新闻1+1》今日关注,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怎么治?
主持人 董倩:
晚上好,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《新闻1+1》。
较近一段时间我们看到了一系列,未成年人用暴力的手段,去伤害他的同龄人的这样的事件,那么法律对未成年人是保护的,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的惩罚应该说也是宽容的,以至于有些孩子甚至说出这样的话“犯罪要趁早”。但问题是,宽容不等于纵容,可是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又如何做到这点呢?今天我们就来关注这个话题。
解说:
或许家长们永远也不敢相信这施暴者,这受辱者真的是我的孩子吗?而整个社会却不得不习惯于这一幕又一幕的接连上演,昨天福建又是一起未成年人暴力事件,又是通过手机现场录制,然后被上传互联网。
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,这段视频的事发地是福建省的南安市,打人者和被打者都是十三、四岁的未成年人,还是在昨天,广西北海市警方也披露了一起发生于6月22号的小学女生,遭暴力殴打的事件,有多名女生参与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乾江派出所副所长 李润根:
涉事的七个小孩子,有六个是13周岁,未满14周岁,有一个是满14周岁零几个月,被打的是一个11岁的小学六年级女生。
解说:
事件发生后,受害者家长报案,6月27号涉事的七名学生,被传唤到当地派出所,被打者也到医院进行了伤势鉴定。
李润根:
有四个人分别对她进行殴打,打了几巴掌,踹了一脚,伤情是比较轻微的,我们也经过医院,还有法医鉴定,就是软组织挫伤,非常轻微的,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,而且是在校学生,我们对她进行了警告教育,责令了家长对她进行加强管教。
解说:
警方表示,事发后已经组织双方监护人进行了调解,并对涉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,如今因为已经进入期末考试时期,这些学生都已经回到学校。
李润根:
他们就全部人到我们派出所进行协调处理,涉事的这七名学生分别对当事人做了道歉。
解说:
今年五月份以来,就像是一种快速传播的病毒,发生在各地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,不断通过互联网被报出,中学生、小学生、男生、女生一律是以众起寡,下手之狠,情节之恶劣,令社会震惊。
未成年人暴力为何贫发,那些涉事孩子的家长知道他们的孩子,在外面的所作所为吗?而所有的暴力事件由于参与者大多是未成年人,除了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,涉事家长事后道歉之外,似乎很难有一个更为有效的处置方式,例如不久前震惊社会的江西永兴暴力事件,被九名女生围殴,受尽屈辱的黄某,在医院的病床上,除了接受道歉还能有什么选择呢?
涉事女生家长:
她爷爷奶奶带的,我都不知道。
记者:
(你想到你小孩子会做这样的事吗?)
涉事女生家长:
哪里想的到,调皮,从小就调皮,没想到做出这样的事情。
主持人:
这些孩子的年龄,刚才短片里面说十二、三岁,十三、四岁,较大的无非就是十四岁刚刚过几个月,年龄虽小,但是她们下手真狠,这绝不是这个年龄的孩子之间的那种,追跑打闹,逗着玩的行为,这是一种真正的暴力,我们可以看一下:
广西北海,今天是对这个孩子们是又踢、又打;然后福建南安是对他的同学扇耳光;然后前一段时间我们从视频里面看到,有烟头烫那个小孩子等等种种。但是我们看到,对他们的处罚是什么?全部都是批评教育,有人就问了,为什么只仅仅就是批评教育?
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,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,他们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,是免予担刑责的。我们设身处地的想一下,就是被伤害的那些孩子,他们在遭到群殴的时候,他们感到的那种屈辱、惊恐、疼痛、不知所措,然后回到家以后,跟家长说,家长再面对这种情况也是不知所措。但是社会在面对这一系列事件发生的时候,我们还能够不知所措吗?另外还有一点我们要“感谢”,当然这个感谢要加上引号,要“感谢”这个拍摄,上传录像的那些孩子,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拍摄,恐怕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事情,现在变成了这么的恶劣,但是他们难道不知道,他们在所谓的冷眼旁观的时候,并且在拍摄上传的时候,这本身也是一种错误吗?
有人也许会问了,这段时间怎么这么频繁?这么反复的看到这一系列的未成年人伤害的事件,是它的绝对数量在上升,还是说因为传播广,所以给人一种感觉是多了,到底是怎么样一种情况呢?刚才我们关注的是个案。接下去,我们要用数据说话。
解说:
近年来,更为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率,来自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,2013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,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象显著,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年龄以14岁、15岁、16岁的居多,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二,其中14岁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明显上升。
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康丽颖:
14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高峰,从16岁之后往下降。14岁的孩子正好是初中阶段。在初中阶段,一个是学业压力比较大。第二处于青春期,叛逆。再有一个,可能没有有效的疏通,家庭教育或者其他的教育没有有效的缓解孩子的心理紧张,可能青春的这种能量释放、宣泄没有找到合理的途径。
解说:
而根据《刑法》的规定,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,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行为,均不负刑事责任。而已满14周岁、不满16周岁的人,只有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爆炸、投毒等罪的,才应当负刑事责任,而且还需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今天,《检察日报》就对此现象发出了疑问:少年暴力案件频发,年龄是否成为免罚的“护身符”?
康丽颖:
所以我们法律就是对这个孩子,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,从轻处罚。但是从轻处罚也导致一个问题,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,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,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,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,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。他们并不是因为不知法而去犯法,这个是挺恐惧的。如果不知法,咱们可以加强法制方面的教育,如果他知道了要大干一场,说明我们法律有欠缺。
解说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: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,实行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坚持惩罚为辅、教育为主的原则。这两条等于明确规定了对少年犯量刑的方向。但是,在现实中,教育为主的原则,真的起到作用了吗?在众多未成年人暴力事件中,公众的注意力多集中在动手打人的一方,那么,受害一方的未成年人,他们又是什么样的状况?
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系副教授 宋雁慧:
我做过调查,你被人打了,然后你会怎么办?大概是有30%的学生,其实是一个不当的处理方式,他们会以暴制暴,他们会或者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,就是再找人来对决。而他们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策略,我也做了一个调查,就是他们缺乏相关的一个知识,他们缺乏是因为老师缺乏,老师从来没教过他。
解说:
在2014年年底举行的 “为了明天—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”上,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路琦还指出,随着社会发展变化,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现象和特点,如网络犯罪问题、女性犯罪问题、毒品犯罪问题等,都需引起重视。而在较近发生的多起校园暴力事件中,这些特点,也都有体现。
主持人:当我们关注完个案之后,看数字怎么体现这样的趋势?根据2015年7月1日《检察日报》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%以上的,这个数字令人吃惊。在70%里面在发生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中14-16岁年龄段所占比重逐年提升,到2013年已突破50%,这是数字呈现的状况。
而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几个特点,两个低:文化程度低,年龄越来越低。两个高,外来的未成年人所占的比重高,而且所犯罪名集中度比较高,强奸还有其他的,共同犯罪居多,犯罪手段呈现出成人化、暴力化倾向。